关于2014年7月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7月9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9日—2014年7月16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电动环卫专用车建设项目 |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 |
长葛市产业集聚区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电动环卫专用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电动环卫专用车建设项目位于长葛市产业集聚区,位于彭花公路与魏武路交叉口东南角,总投资22000万元,建设年产2万辆电动环卫专用车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3800m2厂房,建设焊接线、装配线,购置数控加工、检测设备,形成年产2万辆电动环卫专用车能力,环评审批文号:许环建审〔2012〕57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焊接废气安装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一般生产固废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废机油、废乳化油等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生活废水监测结果:COD91.4~97.6mg/L、氨氮11.2~13.9mg/L、BOD540.4~41.4mg/L、SS132~147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 TSP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0.027~0.04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7.2~57.5dB(A),南厂界57.7~57.7dB(A),北厂界56.8~57.7dB(A),西厂界57.4~57.6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夜间企业不生产。
4、固废 项目边角废料回收利用综合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妥善保管,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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