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亮光抛光材料厂千叶轮、剑麻轮、布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7-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亮光抛光材料厂千叶轮、剑麻轮、布轮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千叶轮、剑麻轮、布轮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长葛市亮光抛光材料厂

建设地点:长葛市老城镇北街村

建设规模:年产千叶轮20万片、剑麻轮50万套、布轮15万片

摘    要:长葛市亮光抛光材料厂位于长葛市老城镇北街村,厂区东5m处为长葛市金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南邻杨军平场,西南40m处为在建房屋;西北街村5号路,隔路38m处为北街村居民,265m处为老城镇卫生院三佛寺分院;北邻冀建国场(空置房屋)260m处为双洎河,西北44m处为双洎港湾快捷酒店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500m2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废气:复配胶水、粘贴晾置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水:生活废水;噪声:设备噪声;固废:生活垃圾,废气边角料和危险废物。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运走用于农田积肥利用

    2、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处理,统一抽风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不外排;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不外排。

 

4、噪声:高噪声设备在采取了安装消声器或减震垫、厂房密闭以及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等措施的前提下,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西北街村5号路,隔路38m处为北街村居民,265m处为老城镇卫生院三佛寺分院260m处为双洎河,西北44m处为双洎港湾快捷酒店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葛市亮光抛光材料厂

联系人:王贵民

联系电话:13937456689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39022550

电子信箱:306582417@qq.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