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7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27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0套兆瓦级风力发电机控制设备和变流器建设项目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中原电气谷核心区风电产业园区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0套兆瓦级风力发电机控制设备和变流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0套兆瓦级风力发电机控制设备和变流器建设项目位于中原电气谷核心区风电产业园区,占地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外购零部件进行组装,不生产零部件,无表面处理、电镀、喷漆等工序。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处置,不随意倾倒;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1.5~52.3dB(A),西厂界55.8~57.3dB(A),南厂界49.4~50.3dB(A),北厂界53.5~54.7dB(A),企业夜间不生产,昼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无产生废气工艺。
4、固废
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处置,不随意倾倒;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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