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大森电气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新型轨道交通配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轨道交通配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大森电气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祥和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产品为轨道交通配套设备,主要生产装配式支吊架系统(年产100万套)、轨道交通支架(年产500万套)、电缆桥架(年产200万米)、高铁槽道(年产5万套)等。
摘 要:项目位于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祥和路,包含2个地块,地块1位于祥和路北侧,西邻易和电器有限公司,东邻天壕机电有限公司;地块2位于祥和路南侧,西邻清源水净化有限公司,东邻农田。项目西侧距小洪河10m,距张营村775m,距清潩河1609m,东侧距京广高铁217m,距尹家堂村466m,东北侧距武庄595m,北侧距桑凹村192m,距台庙村837m。(根据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长葛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19664.52 m2(合179.50 亩),其中地块1(租赁)占地面积18275.52m2(合27.41亩),地块2占地面积101389m2(合152.09亩)。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艺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固废、设备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为56.25kg/a,产生浓度为1.875mg/m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油烟排放浓度约为0.47mg/m3,排放量为14.06kg/a,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规定(油烟浓度≤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金属粉尘
项目车间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46t/a,为无组织排放。安装14台排风扇(每台风量40000 m³/h)后,车间无组织粉尘浓度为0.41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焊接烟气
项目焊接作业有60%由焊接机器人完成,40%由普通焊机完成。焊接机器人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54t/a,采用配套焊接烟气净化器进行处理,除烟尘效率高达99.9%,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0.01mg/m3、0.054kg/a。普通焊机焊接烟气产生量约为0.063t/a,安装14台排风扇后(风量40000 m3/h),焊接烟气排放浓度为0.056mg/ m3。
综上,项目车间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66mg/m3,排放量为63.054kg/a,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中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6mg/m3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车间内工人影响不大。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0t/a,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和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葛市清源水净化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洪河,最终汇入清潩河。
3、项目车间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0-90dB(A)之间,采取减振、墙体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及食堂泔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固废艺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和不合格产品,可售至废品收购回收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9 油/水 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油/水 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评价建议设置2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来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安排专人严格管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五联单制度。
项目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营运期食堂泔水产生量为25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养殖企业。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无影响。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目标类别 |
目标名称 |
方位 |
距离(m) |
环境功能 |
保护级别 |
声环境 |
桑凹村 |
N |
192 |
居住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大气环境 |
桑凹村 |
N |
192 |
居住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 |
台庙村 |
N |
837 |
居住 |
||
武庄 |
EN |
595 |
居住 |
||
尹家堂村 |
E |
466 |
居住 |
||
张营村 |
W |
775 |
居住 |
||
地表水环境 |
小洪河 |
W |
10 |
景观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
清潩河 |
W |
1609 |
景观水 |
||
地下水环境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大森电气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光
联系电话:1503740090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