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7月3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5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河南汇众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河南汇众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鄢陵县陶城乡三岗村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汇众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汇众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位于鄢陵县陶城乡三岗村,利用原陶城乡棉花加工厂厂址进行建设,占地面积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是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新建一座日处理20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集水调节池-A/O池-二沉池-出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再收集于防渗沉淀池中,用于厂区东侧500亩试验田灌溉。锅炉废水用于补充双碱脱硫用水,循环利用。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及水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
二是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发酵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发酵场周围种植绿化带。造粒机、烘干机、冷却机粉尘采用“重力沉降+简易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废气进入烘干机中?)。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双碱脱硫除尘器除尘,除尘后的烟气经
三是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搅拌、烘干等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是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煤渣、除尘废渣、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送鄢陵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五是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建学校、医院、住宅区、科研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20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收集于防渗沉淀池中,不外排。
2、废气 锅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烟尘71.4~90.9 mg/m3、SO2129~141 mg/m3、NOx145~155 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烘干炉废气烟尘20~27 mg/m3、SO225~38 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冷却废气烟尘16~21 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要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氨0.179~0.950 mg/m3,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47.6~48.3dB(A),南厂界52.4~53.1dB(A),北厂界50.8~52.6dB(A),夜间东厂界43.2~43.8dB(A),南厂界48.2~48.9dB(A),北厂界46.8~47.3dB(A),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 煤渣、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送鄢陵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SO2排放总量为0.2423t/a,NOx排放总量为0.1742t/a,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