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禹州市中心医院筹建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禹州市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院内(禹州市城东新区禹王大道中段北侧,朱寨路以西,行政北路以北)
概要:医院拆除原病房楼和老年康复中心在院内西北侧新建病房楼、北侧新建老年康复医疗中心,总投资7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7282.65m2,总建筑面积58923.68m2,其中病房楼建筑面积43222.68m2;设置病床850张,及其它配套设施;老年康复医疗中心15701.18m2,设置床位107张,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禹州市就医环境和当前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高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同时也提高城市建筑形象、进一步推动禹州市的城市化的进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巴科长
联系电话:1393745891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8068
电子信箱:zlf8381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② 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③ 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踏勘现场;
④ 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⑤ 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⑥ 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⑦ 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程分析;
②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 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④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⑤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⑥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⑦公众参与;
⑧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