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养老福利康复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养老福利康复中心
2、项目地址:许昌市天宝路以北,龙祥路以东,颍水路以西,西苑路以南
3、项目性质:新建
4、占地面积:占地约36667m2
5、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34124m2(红线内),128394m2(绿线内)(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178㎡,地下建筑面积62851㎡)。
6、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两部分,其中医疗卫生区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病房楼,机动车停车位480个,配套建设医疗垃圾管理房、门卫室等;社会福利养老区配套建设机构养老区、老年公寓区、物业管理用房、垃圾分拣处、食堂、门卫室等。另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弃渣、污水、扬尘、施工噪声等影响。
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生活油烟、进出的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污染因素 |
污染源名称 |
主要污染因子 |
防治措施 |
废气 |
施工扬尘 |
TSP |
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保持施工场地内清洁、大风天气停止施工 |
废水 |
施工废水 |
CODcr、SS |
一部分用于绿化,一部分排入管网 |
噪声 |
施工设备 |
噪声 |
使用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夜间不施工 |
固废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 |
及时清运、送垃圾处理场 |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阶段 |
项目 |
处理措施 |
处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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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
水环境 |
医疗卫生区废水 |
a、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b、化验废水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 C、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表2排放标准要求 |
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襄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柳叶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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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养老区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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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养老和老年公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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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地下车库 |
采取排风措施,排风次数为6次/小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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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废气 |
污水处理站处理池加盖密封 |
满足GB18466- 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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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 |
安装集气罩后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出食堂屋顶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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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停车场、食堂、污水处理站、二次供水系统、热交换站、设备房等 |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加装减振垫、消声器③各功能区合理布局④加强设备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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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车辆 |
两区边界处大面积绿化和设置公共设施,住院门诊综合楼布置在医疗卫生区中心位置,加强医院周围交通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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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医疗废物 |
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交接及运输需按照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环保部环发[2003]206号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按性质分别委托许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
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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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危险废物) |
消毒脱水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室,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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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区污泥 |
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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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设置加盖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一日一清,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许昌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污染因素简单,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2、认为本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4、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在此建设;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是;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院长 联系方式:13837426890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zlf83816@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