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8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4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昌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光伏辅材碳化硅微粉生产线项目 |
许昌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襄城县产业集聚区阿里山路北段西侧 |
襄城县环境监测站 |
许昌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光伏辅材碳化硅微粉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襄城县产业集聚区阿里山路北段西侧,北至产业集聚区规划路,总投资1.6万元,占地面积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0t/d,采用“混凝沉淀+砂滤”工艺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处理过的生产废水混合排放。光伏辅材生产车间分号机、干燥机、筛松机等配套袋式除尘器,筛松机、包装机、投料机等产生粉尘量较大处均安装脉冲式滤筒除尘器进行除尘,经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站监测结果:COD39.7~46.9mg/L、氨氮1.54~1.78mg/L、悬浮物35.1~42.5mg/L、BOD5 7.6~9.1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6.0~56.2dB(A),西厂界55.5~55.9dB(A),北厂界51.9~52.4dB(A),南厂界49.0~49.8dB(A),夜间东厂界47.3~47.8dB(A),西厂界44.8~45.4dB(A),北厂界46.1~46.5dB(A),南厂界44.5~44.9dB(A),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23.9~28.2mg/m3,水浴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8.4~39.1mg/m3,滤筒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38.8~48.8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0.630~0.82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4、固废 项目磁选时产生的碳化硅微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沉淀物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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