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8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4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t/d污水处理规模) |
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泥河以东、瑞昌西路以南、工农路以西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t/d污水处理规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一期(3万t/d污水处理规模)工程项目位于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泥河以东、瑞昌西路以南、工农路以西,总投资8415万元,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万t/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29.849km,并预留远期发展用地。2012年2月该项目环评通过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许环建审[2012]19号);2013年12月批准试运行(文号:13-92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采用“A2/O生化池+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规模3万t/d,目前进水约2.3万t/d。项目建设了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进、出水口均安装了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并正常联网。项目污水处理单元及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达标排放,项目周围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建设学校、医院、住宅区、科研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对鼓风机、污泥泵、脱水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泥采用了带式浓缩脱水机脱水处理工艺,建设有临时污泥堆放场,暂存处采取防渗、防雨措施送至许昌市魏清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技术。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系统进口COD 318~394mg/L,BOD130~173mg/L,氨氮21.6~42.0mg/L,TP1.24~2.83mg/L,TN
26.8~45.2mg/L,污水处理系统出口 PH 7.9~8.0,色度10 COD 23.8~35.6mg/L,BOD2.7~5.0mg/L,SS 7~9mg/L,氨氮 0.251~0.386mg/L,TP 0.22~0.30mg/L,TN
9.87~11.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97~0.244mg/L,粪大肠菌群4.9×102
~6.3×102个/L,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等均未检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限值要求,且出水水质稳定。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0.6~51.4dB(A),西厂界51.8~52.6dB(A),南厂界51.8~52.5dB(A),北厂界44.9~45.7dB(A),夜间东厂界46.8~47.2dB(A),西厂界48.7~48.9dB(A)
,南厂界48.5~48.9dB(A),北厂界42.8~43.2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未检出。氨无组织排放浓度 0.38~1.05mg/m3,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生化泥沙、栅渣、物化污泥)和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主要来源于为粗、细格栅、沉砂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环节,污泥经脱水后运往许昌市魏清污泥处理厂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后外排COD273t/a,氨氮3t/a,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