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许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8-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20148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818日—2014824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许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期)

许昌县城市管理局

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境内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许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位于许昌县小召乡北寨村境内,总投资3461.97万元,占地面积约130.7亩,日处理能力160吨垃圾;项目设计库容92.06万立方米,分两期建设,已建成一期库容50万立方米,两个填埋区各25万立方米;20074月该项目环评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豫环审[2007107号);201112月份河南省环保厅又下达《关于许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工艺变更分析报告的批复》(豫环审[2011310号),原批复工程渗滤液处理规模70立方米/天,变更为一期40立方米/天,二期为30立方米/天,已建成一期处理渗滤液工程,处理工艺为:“A/O+MBR+NF+RO”工艺,直接排入七泥河。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设计渗滤液调节池6000立方米,实际建成720立方米;项目渗滤液处理工程处理能力为40立方米/天,工艺为“混凝沉淀+MBR(膜生物反应器)+N 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后排入七泥河;对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质量(特别是地下水)加强了监控,定期组织现场监测;填埋气体由导气石笼井收集后导出直排,并购置了甲烷气体手动监测报警仪;项目按要求进行了地下水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渗滤液处理设施出口 色度1015、悬浮物819mg/LCOD15.222.8mg/L、氨氮0.1300.219mg/LBOD2.03.2mg/L、总磷0.060.17mg/L、总氮0.952.02mg/L、粪大肠菌群数<20/L、总汞未检出、总铬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总砷未检出、总铅未检出、总镉未检出。,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限值。

2、废气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氨无组织排放浓度0.0590.093mg/m3 ;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0.0050.009mg/m3 ,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47.449.3dB(A),西厂界46.949.3dB(A),南厂界48.051.6dB(A),北厂界43.449.4dB(A);夜间东厂界42.548.2dB(A),西厂界42.548.4dB(A),南厂界42.749.8dB(A),北厂界42.544.5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4、地下水 点位监测结果pH7.27.4,总硬度268344mg/L、氨氮未检出、高锰酸盐指数0.61.1mg/L、硝酸盐4.629.10mg/L、亚硝酸盐未检出、硫酸盐14.432.2mg/L、氯化物9.4622.1mg/L、挥发性酚类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4#监视井砷0.007 mg/L(其余未检出)、汞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铅未检出、氟0.540.96mg/L、镉未检出、铁未检出、锰0.0100.034mg/L、铜0.0150.035mg/L、锌未检出、粪大肠菌群≤20,本地井1#、污染物扩散井2#、污染物扩散井3#、污染物监视井4#、污染物监视井5#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5项目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0.21t/a、氨氮排放量为0.002t/a,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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