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8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4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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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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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新型全自动窨井清污机生产线项目 |
河南省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东片区 |
禹州市环境监测站 |
河南省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新型全自动窨井清污机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东片区,占地面积33300平方米,总投资8071万元,建设年产10000套新型全自动窨井清污机生产线,主要设备有车床、剪板机、冲床、CO2保护焊接等,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焊接工段产生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吸收装置除尘,车间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加强车间通风。项目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设置隔音屏障。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等回收利用处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了规范的贮存设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1.9~53.2dB(A),南厂界51.7~52.9dB(A),北厂界51.1~51.6dB(A),西厂界51.4~51.7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浓度0.154~0.213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4、固废 生产垃圾送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废金属出售给收购单位资源化再利用;废液压油暂存于“防淋、防渗、防流失”三防暂存场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场所设置有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