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8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27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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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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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华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漆包线项目 |
许昌华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金源大道东侧 |
鄢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许昌华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漆包线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金源大道东侧,利用本公司空置车间,投资2500万元,建设年产3000吨特种漆包线项目,工艺流程为:铜杆拉丝(挤压)-检验-热处理-清洗-烘干-涂装-烘干-收线-成品检验-包装-入库。2012年9月份,经市环保局批准建设,审批文号:许环建审〔2012〕176号。2013年7月份经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3-40号。2014年5月份,委托鄢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组织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其中二甲苯指标检测工作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文号:鄢环监验字〔2014〕第019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城市污水管网。生产车间加强通风换气;烘培废气含二甲苯,采用集气罩收集、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外排生活污水监测结果:pH 7.90~7.99,化学需氧量74.4~95.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6.4~33.0mg/L,氨氮6.40~7.13mg/L,悬浮物36~57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0.1~58.0dB(A),西厂界50.8~57.0dB(A),南厂界51.2~55.3dB(A),北厂界50.8~59.0dB(A),夜间东厂界44.4~45.1dB(A),西厂界45.3~46.1dB(A),南厂界44.2~47.5dB(A),北厂界41.9~43.3dB(A),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0.356~0.42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要求;二甲苯无组织排放监测未检出;二甲苯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0.990~1.56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妥善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