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8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27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鄢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阶段性项目 |
鄢陵县城管局 |
鄢陵县安陵镇北街社区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鄢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鄢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位于鄢陵县安陵镇北街社区,占地面积约130亩,总投资2919.35万元。项目设计填埋区库容72.47万立方米,分三区建设,一区已建成,日填埋垃圾量140吨,已填埋库容21万立方米;二区正在建设。2007年10月该项目环评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豫环审[2007]255号);2010年12月份河南省环保厅又下达《关于鄢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工艺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批复》(豫环审[2010]326号),渗滤液处理规模60立方米/天,渗滤液处理工艺为:“UASB+A/O+MBR+NF+RO”工艺,废水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目前由于附近城市污水管网尚未环通,建设了600立方米的防渗收集池。废水用于填埋场区绿化、周边农田浇灌等,不外排。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施工期环境监控措施 施工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进行摄像、拍照存档。
2、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落实了填埋场防渗、收集、气体导排和防洪措施,并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渗处理和排雨水沟渠设计。项目渗滤液处理工艺为“UASB+A/O+MBR(膜生物反应器)+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能力为60立方米/天。设置地下水监测井7眼,定期委托环保部门进行监测。
3、废气处理措施 填埋场四周设置防垃圾飞散网;填埋气体由导气石笼井收集后导出直排(待封场后设置燃烧处理装置),配备有甲烷气体手动监测仪。
4、垃圾填埋管理 垃圾运输采取封闭式垃圾运输车,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与时间。同时建立严格的垃圾入场控制制度,严禁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按照“分区-单元式”作业,填埋与覆土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填埋垃圾得到及时覆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渗滤液处理设施出口
色度10~20、悬浮物16~22mg/L、COD15.7~19.7mg/L、氨氮0.631~0.997mg/L、BOD2.1~3.4mg/L、总磷未检出、总氮7.34~9.97mg/L、粪大肠菌群数<20个/L、总汞未检出、总铬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总砷未检出、总铅未检出、总镉未检出,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限值。
2、废气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氨无组织排放浓度0.144~0.435mg/m3 ;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未检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2.0~55.5dB(A),西厂界50.0~53.2dB(A),南厂界55.1~56.3dB(A),北厂界51.4~55.0dB(A);夜间东厂界44.0~45.7dB(A),西厂界41.6~44.7dB(A),南厂界43.8~45.0dB(A),北厂界41.0~44.8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地下水 本底井监测结果7.83,总硬度476mg/L、氨氮0.117
mg/L、高锰酸盐指数<0.5mg/L、硝酸盐14.1mg/L、亚硝酸盐0.160 mg/L、硫酸盐59.7mg/L、氯化物68.2mg/L、挥发性酚类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砷未检出、汞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铅未检出、氟1.40mg/L、镉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铜未检出、锌未检出、粪大肠菌群70个/L;2#污染扩散井氟1.45mg/L;3#污染扩散井总硬度500mg/L,氟2.30
mg/L;4#监视井氟1.67mg/L;5#监视井总硬度474mg/L,氟2.30mg/L,除个别井氟、总硬度、亚硝酸盐指标超标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5、项目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0.37t/a,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