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瑞鑫棉业有限公司年生产纺织棉布20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生产纺织棉布2000万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鄢陵瑞鑫棉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鄢陵县产业集聚区
建设规模:年生产纺织棉布2000万米
摘 要:本项目厂址位于鄢陵县产业集聚区未来大道路南,厂区南邻汇金纺织有限公司,西邻河南瑞丰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东邻华汇变压器有限公司,北邻未来大道,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北侧740m的金汇区管委会、东侧995m的胥庄和西南1130m的前杜郎村。本项目占地23333 m2,总投资2000万元。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艺废气(线尘)、食堂油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整经、织布车间产生的含线尘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该项目整经、织布车间的织造设备均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线尘废气,经处理后,外排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针对项目产生油烟废气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处理效率在60%以上,并安装排风扇,要求排风扇风量在20000m3/h以上,每天运行1.5小时,经过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整经机、喷气织机、倒纱机及配套设备的运行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室内。要求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安装双层隔声门窗,敷设隔声材料,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生产时关闭门窗。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将降低25dB(A)以上。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的相关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固废艺主要为整经、织布车间产生废绵纱,检验整理时会产生的次品,收集后全部外卖综合利用。
项目设备在运行及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约2.5 kg/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建议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来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安排专人严格管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五联单制度。
生活垃圾做到有组织堆放,及时清运,避免因长期堆放而孳生蚊蝇和恶臭,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因此,只要单位认真落实固废的处置方法,固体废弃物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保护目标 |
和厂址位置 |
距离(m) |
保护项目 |
保护级别 |
1 |
金汇区管委会 |
厂址北侧 |
740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
2 |
胥庄 |
厂址东侧 |
995 |
||
3 |
前杜郎村 |
厂址西南侧 |
1130 |
||
4 |
二级河 |
厂址北侧 |
524 |
地表水环境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 |
5 |
大浪沟 |
厂址东北侧 |
1673 |
||
6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 |
地下水环境 |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鄢陵瑞鑫棉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明奇
联系电话:18039991709
通讯地址:鄢陵县产业集聚区未来大道路南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65826709;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