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泰禾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800吨1、4一萘二甲酸、2000吨聚丙烯酸钠絮凝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1、4一萘二甲酸、2000吨聚丙烯酸钠絮凝剂项目
2、项目地址: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河南斯维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6508.6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生产800吨1、4-萘二甲酸和2000吨聚丙烯酸钠絮凝剂。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根据煤焦化园区污水处理规划,如果该煤焦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本工程厂区内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目前,煤焦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所以本工程废水暂不能按上述方案治理和排放,需要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厂区内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其中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CODCr和氨氮有特殊要求),排入园区内污水管网。
2、废气
本工程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及少量粉尘等。
有机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排气向高空排放。
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9.9%,经处理后排放的粉尘量极少。
3、噪声
该工程噪声源主要是真空泵、引风机、搅拌机设备等,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布置在车间内,由于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加上车间墙体、门窗的封闭和阻隔等降噪作用,车间外噪声可降低至70 dB(A)以下。
通过采用上述方法后,能有效地降低拟建项目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其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经预测,在业主采取上述措施治理设备噪声后,各评价点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中“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
危险固体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送垃圾处理厂,员工的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由上可见,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项目符合襄城县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及焦化园区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功能级别不下降,本项目风险值在行业可接受的风险范围之内,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泰禾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令云
联系电话:18637597556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0777
电子信箱:2782655059@qq.com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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