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草甘膦水剂及25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9-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草甘膦水剂

25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规定,现将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草甘膦水剂及25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草甘膦水剂及25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

项目简介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为适应行业发展要求,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拟投资8000万元,全面引进国内先进全自动生产设备,并配备先进的进口检验检测设备,在公司院内新建年加工30000(含量≥30%)草甘膦水剂及25000(含量≥30%)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及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草甘膦水剂及25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已于近期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该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的事项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

②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预测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预测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⑤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⑥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保问题的意见,为使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对以下问题提出您的看法:

1、您对项目的建设的总体态度(支持、反对、无所谓);

2、您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3、您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日(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邮  编:461100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0374-569955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1911

邮  编:100081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371-86038288

电子邮箱:huanke001@126.com

五、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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