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许昌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市学院南路66号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厂院内东南角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泥300吨
摘 要:本工程建设地点设在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厂院内东南角,北临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污水处理厂,东临河边小路,南临耕地,西临耕地,项目东距清潩河30m,西南距薛坡村300m,东南距祖师村500m,东北距将官池镇500m。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泥脱水滤液、设备反冲洗水、生活污水;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无组织扩散,项目应加强周边绿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污泥脱水滤液、设备反冲洗水经沉砂池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回送至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处理。
3、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安装减震垫,设立隔声间,厂界四周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东距清潩河30m,西南距薛坡村300m,东南距祖师村500m,东北距将官池镇500m。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15868235101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399336-8019
电子信箱:2734263545@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0374-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