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康力昆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智能配网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9-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康力昆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智能配网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智能配网系统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康力昆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核心区魏武大道以东,明礼街以北

建设规模:年产配电远程控制终端FTU10000/年,配电远程控制终端DTU10000/年,规约转换器20000/年,智能配网后台管理系统80/年。

摘    要:项目位于中原电气谷核心区DQG-39-4地块内,根据现场踏勘,选址东邻空地,东距石武高铁910m;西邻魏武大道,隔路为许昌卷烟厂;南邻明礼街,东南侧10m为郭甄庄村;北侧距黄庄村20m总投资50000万元。

营运期主要污染:生活污水;注塑废气、焊接烟尘;固废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该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产生量1800t/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降至:CODCr246.5mg/LBOD587.3mg/LSS浓度为162.4mg/L氨氮34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处理后,最终排入清潩河,对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2注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排气管+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排放浓度1.446mg/m3,排放速率为0.0072kg/h,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波峰焊机产生的烟尘、锡及其化合物经锡焊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为0.34mg/m3、排放速率为0.4875kg/a,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44mg/m3、排放速率为0.064kg/a,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7.66kg/a,厂界最大落地浓度0.000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密闭等噪声防治等措施的前提下,各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一般固废锡渣产生量0.03t/a,废塑料构件产生量0.1t/a,分别收集于废料桶内,定期外售,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30t/a,收集于垃圾桶,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危险固废废液压油产生量0.08t/a,收集至密闭容器内;废活性炭产生量0.12t/a,废元器件产生量0.2t/a,分别收集至密闭包装桶内。危险固废存放至具有防渗功能的密闭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东南侧10m为郭甄庄村;北侧距黄庄村20m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康力昆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13503956766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68808557

电子信箱:543378412@qq.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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