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年产1000吨立体停车设备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立体停车设备结构件
建设单位: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
建设规模:年产1000吨立体停车设备结构件
摘 要:项目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西侧为许昌市华科创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南邻长庆街,北侧为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东南方向约160m为徐庄村,西南方向约486m为老户陈村、约570m为孙庄。(根据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规划证明可知,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7487.6m2。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艺废气、生活和生产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固废、设备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是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焊接烟气、喷砂粉尘、喷粉粉尘以及配制酸洗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酸雾。
焊接烟气产生量为0.08t/a,经排风扇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57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喷砂粉尘产生量为0.06t/a,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屋顶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为0.13mg/m3,排放速率为2.59×10-4kg/h,合计0.0006 t/a。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即粉尘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
喷粉粉尘产生量为0.015t/a,由自带除尘装置吸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032mg/m3,排放速率为6.4×10-5kg/h,合计1.5×10-4 t/a。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即粉尘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
项目配制酸洗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酸雾,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排风扇加强厂房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量为1927.6m3/a。生产废水经沉淀、中和、隔油后,与生活污水合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泥河。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焊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0~85dB (A)。采取减振、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现状贡献值不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有生产废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固废主要是沉淀池沉渣、隔油池废油及清洗槽清理的废渣、污泥。
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本项目营运后,生产废料产生量为150t/a,主要为钢板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74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隔油池废油产生量为1.56t/a,沉淀池沉渣及清洗槽清理的废渣、污泥产生总量为2.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隔油池废油属于“900-210-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污泥”,沉淀池废渣及清洗槽清理的废渣、污泥属于“346-063-17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应按照豫环文[2012]18号《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和贮存。评价建议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来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安排专人严格管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五联单制度。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无影响。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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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类别 |
目标名称 |
功能 |
保护级别 |
方位 |
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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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徐庄村 |
居住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
SE |
1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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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
徐庄村 |
居住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SE |
160m |
|
老户陈村 |
居住 |
SW |
48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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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庄 |
居住 |
SW |
57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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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清泥河 |
流域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级标准 |
E |
1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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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流经本项目附件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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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联系人:郭建伟
联系电话:18637477999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