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新元大道至尚德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9-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新元大道至尚德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新元大道至尚德路)

建设单位:许昌市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元大道至尚德路的清潩河流域

建设规模:永久占地73.464m2(新增占地12684 m2,总投资34392.60万元

摘    要:本次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范围从新元大道(5+281)至尚德路(8+730),治理总长度3.449km。横向设计红线宽度170280m。建设内容包括两岸堤防加高总长度5.591km,两岸堤防帮宽总长度6.125km,堤顶道路共修建6.898km;河道清淤、河道疏挖及边坡防护总长度为3.449km;桥梁景观亮化提升2座,新建5座人行景观桥;景观工程占地总面积为56.42m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4部分。

施工期主要污染: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底泥恶臭等废气;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开挖对地表植被和水生物的破坏影响,以及水土流失。

主要防治措施:

废气:加强交通管理和强制车辆性能检测,减小COHCNOX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抑尘洒水,减小土石堆场及运输车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底泥即清即运,封闭运输,减小底泥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每个营地建一座35m3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满足《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90-2013)的要求;施工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砂粒,之后进入沉淀池,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夜间不得施工;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根据对清潩河禄马桥断面的底泥监测结果知,清潩河底泥属于安全类污泥,满足农用污泥施用标准要求。建议将淤泥用于园林、花卉、绿化的耕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但这并不代表工程全段的底泥的安全性,要求做好施工期清淤前的底泥监测和分析,若结果安全回用农用,若不安全则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建材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无法回用的根据《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处置,倾倒在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弃渣土应按要求,清运至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对于原来是占用耕地的,恢复耕作;对于占用的荒地,种植树木或植草,人工复绿。工程建成后,沿河岸植树绿化,对减少地面温差,增加空气湿润度,改善市区小气候,将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

营运期: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项目建成后,增加周边的绿化种植面积,所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周围空气环境的净化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清除河道淤积底泥和沿线堆积的垃圾污染物,减少河道内源污染。通过许昌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水环境承载力提升工程和禄马桥至宏腾大桥河道投菌工程的实施,有利于降低水体中的COD、氮、磷含量,对于清潩河水质目标的实现具有有利作用,更好的满足河道沿线生态用水及亲水娱乐景观水质需求,提高清潩河的防洪能力;工程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周边居民在散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食品、纸张、包装物、玻璃瓶、易拉罐等,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则项目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表1  评价区内主要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性质

规模

保护级别

地表水

清潩河

/

/

地表水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大气环境

李桥村

W

400m

村庄

18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曹寨村

W

63m

村庄

2000

赵桥村

W

142m

村庄

1000

滹沱村

W

50m

村庄

2000

声环境

曹寨村

W

63m

村庄

2000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滹沱村

W

50m

村庄

2000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生态环境

河道内、沿河两岸等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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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占用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严防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采取措施,保护河道内水生生物和河道外的陆生生物。

土壤环境

渣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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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74-2791090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399336-8047

电子信箱:394053865@qq.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