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0月3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5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昌奥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套电气柜零配件项目 |
许昌奥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许昌经济开发区瑞祥路西段路南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许昌奥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套电气柜零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许昌经济开发区瑞祥路西段路南,租赁许昌市财源孵化基地三期B栋一层厂房,占地面积1580m2,总投资48万元,年加工1000套电气柜零配件,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2014年元月份经市环保局批准建设,文号:许环建审〔2014〕5号;2014年7月,经批准投入试生产,文号:14-48号。2014年9月,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文号:许环验字〔2014〕Y-21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焊接工段产生少量焊接烟尘,车间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加强通风。项目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等回收利用处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了规范的贮存设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贮存危险废物。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1.2~52.0dB(A),南厂界58.6~58.9dB(A),北厂界57.5~58.2dB(A),西厂界52.4~53.1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固废 生产垃圾送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废金属出售给收购单位资源化再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