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系环通桥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1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系环通桥涵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系环通桥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

建设规模:小西湖-西护城河连通工程、西护城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和南关大街桥、文惠街桥、北城墙街桥、北大街桥、西湖公园卧龙桥、清虚街桥6座桥涵的提升改造

摘    要:本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项目总投资12835万元距小西湖-西护城河连通工程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50m的金石达花园小区,距西护城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70m的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距卧虎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126m的许昌市环保局,距清虚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71m的健康路小学,距北大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116m的西湖左岸小区,距北城墙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45m的许昌市第一中学东校区,距文惠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74m的许昌市第二中学,距南关大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90m的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施工期主要污染: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沥青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交通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施工期:

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覆盖、围档、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通过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建设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项目沥青烟气产生量很小,大气自然扩散作用可使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沿线社会依托条件较好,施工期可利用沿线辅助生活设施,不需单独建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屏障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项目施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收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雨水径流应通过雨水收集管引至市政雨水管网,并在泄水口设置隔油、沉砂池,不得直接排入护城河

桥梁路面经常清扫,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控制通行车型及车速,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降低交通扬尘、噪声和汽车尾气。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小西湖-西护城河连通工程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保护目标最距离

保护级别及要求

环境空气

眼科诊所

N

166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N

163m

金石达花园小区

N

50m

和平小区

E

150m

许昌市教师进修学校

E

220m

热电小区

SE

70m

热电新村

SE

159m

七彩城8号小区

SE

122m

德科苑小区

SE

255m

喜地家园

SE

290m

四通湖滨小区

WS

120m

口腔诊所

W

130m

许昌市烧伤医院牙科

WN

150m

许昌实验学前教育集团第二分园

WN

187m

许昌市业余体校

WN

250m

声环境

眼科诊所

N

166m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N

163m

金石达花园小区

N

50m

和平小区

E

150m

热电小区

SE

70m

热电新村

SE

159m

七彩城8号小区

SE

122m

四通湖滨小区

WS

120m

口腔诊所

W

130m

许昌市烧伤医院牙科

WN

150m

许昌实验学前教育集团第二分园

WN

187m

地表水

小西湖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护城河

/

/

地下水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       西护城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保护目标最距离

保护级别及要求

环境空气

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

N

7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榆柳小区

EN

130m

许昌万里古槐街家属院

E

235m

魏都区工商分局

SE

225m

魏都区国税局

SE

217m

许昌市城管局

S

118m

许昌车站派出所

S

210m

声环境

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

N

70m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榆柳小区

EN

130m

许昌市城管局

S

118m

地表水

护城河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地下水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6座桥涵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保护目标最距离

保护级别及要求

环境空气

许昌市环保局

卧龙桥西北

126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市政工程处

卧龙桥西北

136m

园林处家属院

卧龙桥西

157m

园丁园小区

清虚街桥北

109m

许昌市人民医院

卧龙桥北

146m

健康路小学

清虚街桥西北

71m

市第一中学

清虚街桥南

110m

许昌高中

清虚街桥东北

107m

许昌高中家属院

清虚街桥东北

187m

西湖左岸小区

北大街桥西北

116m

四通文化小区

清虚街桥东南

79m

恒达·相府小区

清虚街桥东南

146m

博士幼儿园

北大街桥东北

148m

建安丰泽园

北大街桥东北

185m

金质公司家属院

北大街桥东北

118m

建安名家小区

北大街桥西南

203m

健康苑小区

北城墙街桥东北

162m

许昌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北城墙街桥东北

45m

海家大院

文惠街西北

330m

清真寺

文惠街西北

209m

许昌市第二中学

文惠街南

74m

新起点民族幼儿园

文惠街北

181m

许昌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文惠街东北

100m

魏都区工商局

南关大街桥西北

340m

魏都区国税局

南关大街桥西

327m

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南关大街桥西

90m

德丰春苑小区

南关大街桥北

208m

春秋花园小区

南关大街桥东北

287m

声环境

许昌市环保局

卧龙桥西北

126m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市政工程处

卧龙桥西北

136m

园林处家属院

卧龙桥西

157m

园丁园小区

清虚街桥北

109m

许昌市人民医院

卧龙桥北

146m

健康路小学

清虚街桥西北

71m

市第一中学

清虚街桥南

110m

许昌高中

清虚街桥东北

107m

许昌高中家属院

清虚街桥东北

187m

西湖左岸小区

北大街桥西北

116m

四通文化小区

清虚街桥东南

79m

恒达·相府小区

清虚街桥东南

146m

博士幼儿园

北大街桥东北

148m

建安丰泽园

北大街桥东北

185m

金质公司家属院

北大街桥东北

118m

健康苑小区

北城墙街桥东北

162m

许昌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北城墙街桥东北

45m

许昌市第二中学

文惠街南

74m

新起点民族幼儿园

文惠街北

181m

许昌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文惠街东北

100m

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南关大街桥西

90m

地表水

小西湖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护城河

/

/

地下水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小柳

联系电话:1356993697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