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系环通桥涵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系环通桥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
建设规模:小西湖-西护城河连通工程、西护城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和南关大街桥、文惠街桥、北城墙街桥、北大街桥、西湖公园卧龙桥、清虚街桥6座桥涵的提升改造
摘 要:本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项目总投资12835万元,距小西湖-西护城河连通工程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50m的金石达花园小区,距西护城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70m的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距卧虎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126m的许昌市环保局,距清虚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71m的健康路小学,距北大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116m的西湖左岸小区,距北城墙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45m的许昌市第一中学东校区,距文惠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74m的许昌市第二中学,距南关大街桥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90m的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施工期主要污染: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沥青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交通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施工期:
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覆盖、围档、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通过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建设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项目沥青烟气产生量很小,大气自然扩散作用可使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沿线社会依托条件较好,施工期可利用沿线辅助生活设施,不需单独建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屏障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项目施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收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雨水径流应通过雨水收集管引至市政雨水管网,并在泄水口设置隔油、沉砂池,不得直接排入护城河。
桥梁路面经常清扫,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控制通行车型及车速,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降低交通扬尘、噪声和汽车尾气。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表1 小西湖-西护城河连通工程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
环境保护目标 |
方位 |
保护目标最近距离 |
保护级别及要求 |
环境空气 |
眼科诊所 |
N |
166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
N |
163m |
||
金石达花园小区 |
N |
50m |
||
和平小区 |
E |
150m |
||
许昌市教师进修学校 |
E |
220m |
||
热电小区 |
SE |
70m |
||
热电新村 |
SE |
159m |
||
七彩城8号小区 |
SE |
122m |
||
德科苑小区 |
SE |
255m |
||
喜地家园 |
SE |
290m |
||
四通湖滨小区 |
WS |
120m |
||
口腔诊所 |
W |
130m |
||
许昌市烧伤医院牙科 |
WN |
150m |
||
许昌实验学前教育集团第二分园 |
WN |
187m |
||
许昌市业余体校 |
WN |
250m |
||
声环境 |
眼科诊所 |
N |
166m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 |
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
N |
163m |
||
金石达花园小区 |
N |
50m |
||
和平小区 |
E |
150m |
||
热电小区 |
SE |
70m |
||
热电新村 |
SE |
159m |
||
七彩城8号小区 |
SE |
122m |
||
四通湖滨小区 |
WS |
120m |
||
口腔诊所 |
W |
130m |
||
许昌市烧伤医院牙科 |
WN |
150m |
||
许昌实验学前教育集团第二分园 |
WN |
187m |
||
地表水 |
小西湖 |
/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护城河 |
/ |
/ |
||
地下水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表2 西护城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
环境保护目标 |
方位 |
保护目标最近距离 |
保护级别及要求 |
环境空气 |
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 |
N |
70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榆柳小区 |
EN |
130m |
||
许昌万里古槐街家属院 |
E |
235m |
||
魏都区工商分局 |
SE |
225m |
||
魏都区国税局 |
SE |
217m |
||
许昌市城管局 |
S |
118m |
||
许昌车站派出所 |
S |
210m |
||
声环境 |
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 |
N |
70m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 |
榆柳小区 |
EN |
130m |
||
许昌市城管局 |
S |
118m |
||
地表水 |
护城河 |
/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地下水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表3 6座桥涵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
环境保护目标 |
方位 |
保护目标最近距离 |
保护级别及要求 |
环境空气 |
许昌市环保局 |
卧龙桥西北 |
126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市政工程处 |
卧龙桥西北 |
136m |
||
园林处家属院 |
卧龙桥西 |
157m |
||
园丁园小区 |
清虚街桥北 |
109m |
||
许昌市人民医院 |
卧龙桥北 |
146m |
||
健康路小学 |
清虚街桥西北 |
71m |
||
市第一中学 |
清虚街桥南 |
110m |
||
许昌高中 |
清虚街桥东北 |
107m |
||
许昌高中家属院 |
清虚街桥东北 |
187m |
||
西湖左岸小区 |
北大街桥西北 |
116m |
||
四通文化小区 |
清虚街桥东南 |
79m |
||
恒达·相府小区 |
清虚街桥东南 |
146m |
||
博士幼儿园 |
北大街桥东北 |
148m |
||
建安丰泽园 |
北大街桥东北 |
185m |
||
金质公司家属院 |
北大街桥东北 |
118m |
||
建安名家小区 |
北大街桥西南 |
203m |
||
健康苑小区 |
北城墙街桥东北 |
162m |
||
许昌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
北城墙街桥东北 |
45m |
||
海家大院 |
文惠街西北 |
330m |
||
清真寺 |
文惠街西北 |
209m |
||
许昌市第二中学 |
文惠街南 |
74m |
||
新起点民族幼儿园 |
文惠街北 |
181m |
||
许昌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文惠街东北 |
100m |
||
魏都区工商局 |
南关大街桥西北 |
340m |
||
魏都区国税局 |
南关大街桥西 |
327m |
||
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
南关大街桥西 |
90m |
||
德丰春苑小区 |
南关大街桥北 |
208m |
||
春秋花园小区 |
南关大街桥东北 |
287m |
||
声环境 |
许昌市环保局 |
卧龙桥西北 |
126m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 |
市政工程处 |
卧龙桥西北 |
136m |
||
园林处家属院 |
卧龙桥西 |
157m |
||
园丁园小区 |
清虚街桥北 |
109m |
||
许昌市人民医院 |
卧龙桥北 |
146m |
||
健康路小学 |
清虚街桥西北 |
71m |
||
市第一中学 |
清虚街桥南 |
110m |
||
许昌高中 |
清虚街桥东北 |
107m |
||
许昌高中家属院 |
清虚街桥东北 |
187m |
||
西湖左岸小区 |
北大街桥西北 |
116m |
||
四通文化小区 |
清虚街桥东南 |
79m |
||
恒达·相府小区 |
清虚街桥东南 |
146m |
||
博士幼儿园 |
北大街桥东北 |
148m |
||
建安丰泽园 |
北大街桥东北 |
185m |
||
金质公司家属院 |
北大街桥东北 |
118m |
||
健康苑小区 |
北城墙街桥东北 |
162m |
||
许昌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
北城墙街桥东北 |
45m |
||
许昌市第二中学 |
文惠街南 |
74m |
||
新起点民族幼儿园 |
文惠街北 |
181m |
||
许昌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文惠街东北 |
100m |
||
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
南关大街桥西 |
90m |
||
地表水 |
小西湖 |
/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护城河 |
/ |
/ |
||
地下水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小柳
联系电话:1356993697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