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1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7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长葛市天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存栏2900头生猪建设项目 |
长葛市天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长葛市后河镇烧盆宋村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长葛市天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存栏2900头生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葛市天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存栏2900头生猪建设项目位于长葛市后河镇烧盆宋村,占地面积30972.75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年存栏2900头生猪,审批文号:许环然审〔2012〕17号;2013年4月经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许环然试2013-01号;2013年11月,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现场监测,文号:许环监验字〔2013〕第28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2个450立方米厌氧反应罐、300立方米的沼气罐及其他沼气利用配套工程;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圈舍采取干法清粪,粪便日产日清,并将其运至沼气工程系统收集池;针对圈舍产生的恶臭气体,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降低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两个安全填埋井,病死猪采取石灰石覆盖封闭销毁;项目周围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粪便废水均收集于储存池中,用于沼气工程使用,并由附近果园、农田消纳,不外排。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0~51.5dB(A),西厂界49.6~51dB(A),南厂界45.4~47.8dB(A),北厂界51.8~53.2dB(A),夜间东厂界44.1~45.2dB(A),西厂界44.6~46.3dB(A),南厂界41.2~42.4dB(A),北厂界45.2~46.8dB(A),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厂界周边硫化氢、氨等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4、固废 猪粪、沼渣、沼液用作肥料还田;病死猪填埋于厂区的安全填埋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