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1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5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河南中继威尔停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许昌许继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立体车库产品产业化项目 |
河南中继威尔停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许昌许继停车系统有限公司) |
许昌新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许继新能源产业园内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中继威尔停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许昌许继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立体车库产品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许昌新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许继新能源产业园内,总投资5000万元,年产15000台立体停车设备、1000套风电结构件、钢结构机械装置、机电一体化系统产品。2012年11月份取得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文号:许环建审〔2014〕221号;2013年11月份取得试生产批复,文号:13-80号;2014年10月份,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现场环境监测,文号:许环监验字2014Y-16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焊接车间采取车间通风换气方式,加强车间空气流通;抛丸机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企业建设了堆放暂存间统一收集堆存一般固体废物,并回收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贮存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45.1~45.6dB(A),西厂界52.5~53.6dB(A),南厂界51.8~52.3dB(A),北厂界54.5~55.4dB(A),夜间东厂界40.5~41.2dB(A),西厂界45.8~46.7dB(A),南厂界43.2~43.4dB(A),北厂界44.3~44.8dB(A),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下风向1# 0.219~0.357 mg/m3、下风向2# 0.310~0.432 mg/m3、下风向3# 0.274~0.413 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4、固废 废边角料、废包装纸箱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建设了堆放暂存间统一收集堆存,并回收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贮存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