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国电电力许昌禹州黄土岭(48MW)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许昌禹州黄土岭(48MW)风电场工程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禹州市浅井、苌庄乡
建设规模:规划装机容量48MW,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
摘 要:本项目位于禹州市浅井、苌庄乡,周围敏感点主要有01#风机南717m的大鸿寨村,04#风机东北1016m的陈家庄,05#风机东北905m的南泉寺村,07#风机东南987m的楼台、南381m的东河坪、南953m的上潘,12#风机西南343m的石门寺、西南640m的大石庄、东北954m的叼咀,13#风机东北798m的老虎仗,14#风机东北625m的磨石坡沟,17#风机西北1212m的慕家庄,22#风机西南197m的观北岭寨、东南361m的东韩,23#风机东北865m的棠梨山村、西南295m的西咀,24#风机东北377m的西韩,升压站南300m的张地村,备选风机BX#1东南914m的逍遥观,备选风机BX#2东北754m的老观岩。
项目总投资43125万元,拟占用土地面积2.5988公顷,目前正在调整规划,调整后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施工期主要污染: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装修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态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噪声、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光影影响、生态影响(包括植被、动物、鸟类迁徙等)、电磁辐射影响
施工期主要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施工作业区场地硬化,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管理条例,避免强噪声施工设备在夜间和午休时间作业,建筑垃圾和土石方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的宣传、管理和监督,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乱砍滥伐,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植被进行恢复。
营运期主要防治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项目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合理设计风机位置,防止风机光影影响周围居民。
在风机(箱变)基础区、工程管理区等“点”状位置,以护坡工程等工程措施为主,辅以土地整治措施和植物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河南省鸟类迁徙路线主要有:
内蒙古东部、中部草原,华北西部等地区的候鸟,经过我省太行山,越过秦岭和大巴山区抵达华中或更南的地区。
猛禽在河南的迁徙路线基本为两条,一条以黑龙江省北部为起点,经辽东半岛、山东半岛至我省商丘市,商丘是其越冬地;另一条路线以黑龙江省中部为起点,经山东渤海地区,到我省信阳市东南部短暂停留,然后直飞广西地区。
雁、鸭等水禽在我省的迁徙路线主要有一条,从俄罗斯亚洲部分的北方开始,经蒙古国,我国内蒙古、山西及郑州一带,再贯穿至信阳后,抵达江西北部和安徽南部。
鹤、鹳、鹭等涉禽类鸟类经过河南的迁徙路线主要有三条:一条从黑龙江中部出发,经过吉林、辽宁、河北、山东等地,到达开封、郑州、驻马店,然后从南阳西部穿过到达湖南北部,在迁徙过程中将在丹江停留一段时间;另一条来自于俄罗斯与中国北部的交界地区,经过内蒙古、河北、山东等地到达商丘,然后由商丘直接飞往江西鄱阳湖。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鸟类迁徙的主航道,且鸟类本身有躲避障碍及危险的本领,一般都会在远离障碍物100-200m的距离外活动。因此,本项目对鸟类影响不大。
项目在设计时考虑了防磁、防辐射等方面的要求,选用防磁、防辐射的材料,并将风电场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少辐射影响。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目标类别 |
目标名称 |
方位 |
距离 |
保护级别 |
环境空气 |
南泉寺 |
#05东北 |
905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陈家庄 |
#04东北 |
101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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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台 |
#07东南 |
98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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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鸿寨村 |
#01南 |
71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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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坪 |
#07南 |
38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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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潘 |
#07南 |
95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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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家庄 |
#17西北 |
12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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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石坡沟 |
#14东北 |
6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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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仗 |
#13东北 |
79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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叼咀 |
#12东北 |
95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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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寺 |
#12西南 |
34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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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庄 |
#12西南 |
64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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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观岩 |
BX#2东北 |
74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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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梨山村 |
#23东北 |
86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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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北岭寨 |
#22南 |
19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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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咀 |
#23南 |
29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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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韩 |
#24东北 |
37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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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韩 |
#22东南 |
36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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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村 |
升压站南 |
3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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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观北岭寨 |
#22南 |
197m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地表水 |
书堂河大石庄水库 |
#14西南 |
1093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级标准 |
文物 |
逍遥观 |
BX#1 |
914m |
许昌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逍遥观剑桥为基点,向外延伸50m |
地下水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人:贾文亮
联系电话:13783575570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