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祺景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飞利浦-祺景LED照明中原联合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飞利浦-祺景LED照明中原联合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祺景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中原电气谷核心区
建设规模:年生产LED照明灯具7600万套LED灯具
摘 要:本项目位于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本项目东临徐州路,西临魏武大道,南临尚集北街,北临昌盛路,西北距姜庄135m,南距小韩140m,东距石武高铁228m,距京港澳高速331m,西距清潩河3.6km。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生产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气(焊接、封装和食堂工段产生的油烟)、噪声和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
主要防治措施:
1、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昌盛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最终排入清潩河,对水环境影响不明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焊接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个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全部通过集气罩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胶后进行烧结,在此过程中各类粘合剂受热会挥发出有机废气,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通过车间换气排入大气;
3、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安装减震垫,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包括破损的电子元器件、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于危险固废,应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且在厂区内设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时,应加强管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西北距姜庄135m,南距小韩140m,东距石武高铁228m,距京港澳高速331m,西距清潩河3.6km。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祺景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冀超鹏
联系电话:18639012666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4399336-8018
电子信箱:3132948453@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0374-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