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一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概况:本项目推荐方案建设里程全长40.179公里,路线起点位于长葛市小郭寺西北开封、许昌交界处,北接国道107线开封境改建工程,路线一直向南,经南北赵、赵明寰、魏庄,在墩王东北跨过双洎河,在米庄西上跨X003。继续向南,经坡杨、苗庄、胡庄与杨庄之间,在毛里东与G240(原S220线)相交,在盐城东与S320线(原新元大道)相交。路线偏向东南,经龙王庙、刘门后,设5.6公里高架桥跨越永兴大道、永昌大道及G311,过后王门、前王门后,高架桥落地接已建中原路,至郭新庄东与新兴路相接继续向南,在北王庄与王店之间与S321(原S237线)相交。路线折向西,在朱寺东跨过清潩河,在朱寺西下穿京港澳高速后接许昌南立交连接线,继续向西,在现有G107梨园转盘处至终点。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至K33+489.36段采用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K33+489.36至终点段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永久占地2653亩;主线路基填方85万立方米;主线路基挖方19万立方米;主线沥青砼路面970.614千平方米;大桥434米/2座,中小桥377米/11座,涵洞57道;完全利用互通立交1处(京港澳高速许昌南);设分离式立交2座;设平面交叉36处;设养护工区2处。沿线设置必要的沿线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72043.2万元。
建设周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本项目施工期各种施工活动及营运期各种人类活动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3)本项目所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根据《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公众的意见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公众意见分析本工程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并提出减缓措施。
(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影响、水、声等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个人或团体)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第二次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发放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焦工
联系电话:0374-2959636
通讯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4-2939498;0371-65826709
电子邮箱:lanseneia@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