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明宇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米汽车安全玻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万平米汽车安全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明宇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昌盛路西段
建设规模:年产汽车安全玻璃5万平米
摘 要:位于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昌盛路南侧,为租用河南日新服饰鞋业有限公司原出型车间,项目所在厂区东邻厂院,西邻许昌新城学校,南邻厂院,北邻昌盛路。项目车间西距许昌新城学校103m,南距吕桥村366m,西距清潩河1134m。
营运期主要污染:项目投入生产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气(磨边粉尘,刷标、热弯、压制废气)、噪声和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等。
主要防治措施:
1、磨边废水、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2、磨边采取湿法工艺,玻璃粉尘随喷淋水带入循环水池内;刷标、热弯、压制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扩散至车间内,建议加强车间抽排风。
3、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安装减震垫,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切割废料、残次品、循环水池底部玻璃粉尘、合片废膜分类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出售;废液压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东邻厂院,西邻许昌新城学校,南邻厂院,北邻昌盛路。西距许昌新城学校103m,南距吕桥村366m,西距清潩河1134m。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明宇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雨
联系电话:18839907071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4399336-8043
电子信箱:363302158@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0374-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