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联苯二氯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在项目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许昌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联苯二氯苄项目》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联苯二氯苄项目
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襄城县煤焦化循环产业园区内河南斯维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建设。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6508.6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等,主要工艺技术:合成—水洗—蒸馏—精制—离心—干燥、包装;主要设备有蒸馏塔、反应釜、冷冻机组、循环冷却水系统、真空机组、干燥器、离心机、冷凝器、尾气净化塔等。工程分两期建设,每期年产600t联苯二氯苄,目前一期工程主体生产装置已基本建成,二期工程正在土建施工,总生产能力为1200t/a联苯二氯苄。
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北520m处紫云镇区。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1、废水
废水主要为工艺水洗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工艺设备冷却循环水的清净排水、项目所用蒸汽的冷凝水和生活污水。厂区内建设“预蒸发+生化反应”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后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要求,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及采取的处理措施见下表。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污染源 |
污染 因子 |
采取环保措施 |
合成尾气 |
氯化氢 |
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30m排气筒 |
环己烷不凝气 |
环己烷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
甲苯废气 |
甲苯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
甲苯不凝气 |
甲苯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
甲醇不凝气 |
甲醇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
干燥尾气 |
甲醇、甲苯 |
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
工艺真空泵尾气 |
甲苯、甲醇 |
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
贮罐区废气 |
盐酸雾、甲醇、甲苯 |
要求加装吸呼阀 |
各项废气采取处理措施后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甲苯溶解精制滤渣、甲苯母液蒸馏回收甲苯的蒸馏残液、工程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氯化锌。废催化剂送催化剂生产企业回收。评价要求工程自建一台焚烧炉焚烧处理工程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工艺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专门的蒸馏残液贮存罐和专门的废活性炭贮存设施,焚烧炉应满足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4、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及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减振及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许昌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联苯二氯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环保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主要环境影响和措施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
五、 公众获取信息方式及意见反馈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和提出反馈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城县煤焦化循环产业园区河南斯维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邮 编:461714
联 系 人:韩总
联系电话:18637597567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4399336 联系人: 刘工
电子邮箱:572878335@qq.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邮政编码:4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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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