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许昌鸿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12-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2014122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1229日—2015年元月5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许昌鸿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许昌鸿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许昌县将官池镇李简村

许昌县环境监测站

 

            

许昌鸿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许昌县将官池镇李简村,北邻南外环公路,占地30.15亩,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62.2万元,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附属厂房、办公楼等,工艺技术:配料-传输-搅拌-自动化控制-运输(搅拌后运至施工现场),主要装备:HZS180搅拌混凝土生产线2条、辅助设备及运输车等5020137月该项目环评通过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许环建审[2013132号);20143月经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4-9号;201410月份委托许昌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现场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文号:许县环监验字〔20140101537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运输车、搅拌机等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原料、产品运输车辆进行全封闭或遮盖;项目水泥、粉煤灰筒库库顶呼吸孔安装除尘器;在砂、石堆场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输送带、搅拌站进行全封闭,进仓站建于地下进行半封闭。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及生产废料集中收集,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厂区总排口生活污水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67.2127mg/L、悬浮物2335mg/L、氨氮1.782.96mg/LpH6.948.36、色度5080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5.556.7dB(A),西厂界55.355.6dB(A),南厂界53.054.9dB(A),北厂界58.558.7dB(A),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3、废气 厂界外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北厂界(参照点)0.1080.147mg/m3,东南厂界0.2340.277mg/m3,南厂界0.2880.333mg/m3,西南厂界0.2490.305mg/m3,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标准。

4、固废  沉淀池沉渣及生产废料集中收集,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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