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
2、项目地址:禹州市中心医院院内(禹州市禹王大道以北,朱寨路以西,行政北路以南)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占地面积:占地约7282.65m2
5、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58923.86 m2(其中病房楼建筑面积43222.68m2,老年康复治疗中心建筑面积15701.18m2 )。
6、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改扩建病房楼和老年康复治疗中心两部分,病房楼主要建设药房、检验科、手术室、17个标准病区和1个重症监护病区;老年康复治疗中心包括老年公寓楼;病房楼拟设医疗床位850张,老年康复治疗中心设150张。扩建工程依托医院内食堂、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等院内给水、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弃渣、污水、扬尘、施工噪声等影响。
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生活油烟、进出的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污染因素 |
污染源名称 |
主要污染因子 |
防治措施 |
废气 |
施工扬尘 |
TSP |
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保持施工场地内清洁、大风天气停止施工 |
废水 |
施工废水 |
CODcr、SS |
一部分用于绿化,一部分排入管网 |
噪声 |
施工设备 |
噪声 |
使用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夜间不施工 |
固废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 |
及时清运、送垃圾处理场 |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阶段 |
项目 |
处理措施 |
处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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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
水环境 |
综合废水 |
病房楼废水 |
a、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b、化验废水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 c、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表2排放标准要求 |
对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处理后达标排入颍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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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康复治疗中心 |
老年公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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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地下车库 |
采取排风措施,排风次数为6次/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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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改造污水站废气 |
污水处理站处理池加盖密封,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
满足GB18466- 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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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食堂油烟 |
安装集气罩后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出食堂屋顶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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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二次供水系统、配电房、电梯配电系统、设备房等 |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加装减振垫、消声器③各功能区合理布局④加强设备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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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医疗废物 |
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交接及运输需按照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环保部环发[2003]206号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按性质分别委托许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
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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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危险废物) |
消毒脱水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室,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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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区污泥 |
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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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设置加盖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一日一清,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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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
生态环境 |
乔、灌、草立体绿化、美化 |
改善区域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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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外环境影响措施 |
项目四周加强绿化,病房楼和老年康复治疗中心进行合理的绿化布局,选择枝繁叶茂、树冠低垂、粗壮、生长迅速、减噪力强的树种等 |
减轻交通噪声和扬尘对本项目的影响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禹州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污染因素简单,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2、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是。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巴科长 联系方式:13937458913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八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zlf83816@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