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金粥宴餐馆建设金粥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粥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东城区金粥宴餐馆
建设地点:许昌市魏文路与安和街交叉口
摘 要:本项目位于许昌市魏文路与安和街交叉口,该项目租赁许昌市东城区安和街瑞贝卡新天下15号商铺作为营业场所。项目北临安和街,东南侧200米为孙湾小区,东侧230米为孙湾,西侧160米为健发御园,南侧为小区内绿地,楼上为瑞贝卡新天下小区居民。
营运期主要污染:食堂油烟、职工和食客的生活污水、员工和食客的生活垃圾、餐厅泔水、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大气污染主要为厨房灶具烹饪食品产生的油烟。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厨房年产生油烟产生量为0.68t/a。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的餐厅安装一套不锈钢烟罩装置对厨房内油烟进行收集并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厨房油烟由烟罩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风口应避免朝向周围环境敏感点,油烟排放浓度约为0.62mg/m3,排放量为0.068t/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厅废水排放量为3518.6m3/a,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瑞贝卡新天下小区内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处理后进入清潩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经营期间社会活动噪声和冷藏设备噪声经自身建筑物隔声不会对餐厅外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油烟净化装置、中央空调等其他设备噪声经过采取墙体隔声、屏蔽、消声处理等措施后,该项目边界噪声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本项目夜间21:00后不营业,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扰民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后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泔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78t/a,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泔水产生量约为20t/a,收集在专用容器中,定期由农民拉走堆肥。本项目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目标类别 |
目标名称 |
功能 |
保护级别 |
方位 |
距离 |
环境空气 |
瑞贝卡·新天下 |
居住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 |
/ |
孙湾小区 |
居住 |
ES |
2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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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湾 |
居住 |
S |
2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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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鸿东湖翡翠 |
居住 |
E |
2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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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发御园 |
居住 |
W |
1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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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帕帝奥 |
居住 |
N |
3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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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
行政办公 |
EN |
400m |
||
许昌市政府 |
行政办公 |
WN |
3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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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都公园 |
休闲娱乐 |
W |
4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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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 |
/ |
WS |
5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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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瑞贝卡·新天下 |
居住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
/ |
/ |
孙湾小区 |
居住 |
ES |
2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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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发御园 |
居住 |
W |
1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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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清潩河 |
景观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
E |
1.2km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东城区金粥宴餐馆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13603741389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安和街交叉口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65826709;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