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煤化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煤化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
的环境影响工作已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煤化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概要:项目投资2000万元,拟建煤化工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总体规模为年产1000吨联苯中试装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0390733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9楼
联系人: 齐工
联系方式:13782366641
电子信箱:qhf1699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② 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③ 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踏勘现场;
④ 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⑤ 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⑥ 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⑦ 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确定项目评价重点,分析预测工程建设、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5年1月16日至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