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公路管理局新增国道G230许昌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1-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鄢陵县公路管理局新增国道G230许昌境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一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国道G230许昌境改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鄢陵县公路管理局

路线起终点及走向本次推荐方案在原省道219线和省道237线的基础上进行改建,路线起点位于S219许昌市鄢陵县与开封市尉氏县交界处,自北向南穿越鄢陵县彭店乡、鄢陵县城、马兰镇、张桥乡等多个乡镇,终点为S237许昌市鄢陵县与周口市扶沟县交界处,路线全长41.448km

建设规模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总里程41.448km;沥青混凝土路面970900m2;全线设大桥1101.06m,中桥3185.12m;小桥799.6m;涵洞33道。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4401.88万元。

建设周期:24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本项目施工期各种施工活动及营运期各种人类活动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3)本项目所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根据《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公众的意见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公众意见分析本工程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并提出减缓措施。

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影响、水、声等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个人或团体)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第二次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发放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鄢陵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 黄局长

联系电话:0374-859931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4-29394980371-65826709

电子邮箱:lanseneia@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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