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月1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元月19日—2015年元月25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苯加氢项目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苯加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于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占地面积59700平方米,总投资23183.70万元 ,利用煤焦化粗苯、氢气为主要原料,采用低温法苯加氢精制工艺,年加工粗苯5万t。 2009年2月份,原省环保局批复其环评报告书,文号:豫环审〔2009〕36号。2014年2月份,省环保厅批复其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主要批复内容详见豫环评备〔2014〕2号文件。
2、2014年5月,省环保厅批准其投入试运行,文号:豫环评试〔2014〕74号。2014年9月,省环保厅批准其延期试运行,文号:豫环评试〔2014〕138号。2014年12月份,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其进行了现场环保验收监测,文号:豫环监验字〔2014〕第100号,同时开展了公众参与活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防治 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建设了输送系统,依托首山焦化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只有清净下水外排。
2、废气防治 主加热炉燃烧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稳定塔废气采用尾气缓冲罐、阻火器、废气输送管线进入焦化煤气管网;精馏不凝气已并入煤气管网。
3、噪声防治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4、原料及固体废物管理 废催化剂按照危废管理;蒸发残液、苯萃取塔残油、二甲苯塔残油作为副产品。
5、风险防范及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市、县环保部门评估、备案;储罐区设置了1.5m高的围堰,生产装置区安装了在线可燃、有害气体泄露仪,并依托首山焦化二甲醚项目建设252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装置区地面进行了防渗、防漏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公司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pH8.6~8.8、氨氮0.252~0.399mg/L、COD14.6~29.1mg/L、悬浮物18~28mg/L、石油类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其中COD浓度≤50mg/L)要求。
2、噪声 因项目周围均为工业企业,不再布设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废气 下风向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硫化氢浓度0.003~0.047mg/m3(部分点位未检出)、氨浓度0.064~0.690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苯、甲苯和二甲苯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限值要求;预加氢工段主反应器燃气加热炉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烟尘21~32mg/m3、林格曼黑度<1,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浓度为86~108mg/m3。
4、固废 项目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依托首山焦化危废暂存间贮存,并采取“三防”措施,安全处置。蒸发残液、萃取塔残油、二甲苯塔残油等按照副产品外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COD排放量为1.74t/a,符合环评批复的COD控制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