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禹州市金叶雨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白酒搬迁改造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2015年元月2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元月22日—2015年元月28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禹州市金叶雨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白酒搬迁改造项目


 

 

禹州市金叶雨酒业有限公司


 

 

 禹州市磨街乡陈庄村


 

 

禹州市环境监测站


 


 



            



禹州市金叶雨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白酒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禹州市金叶雨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白酒搬迁改造项目位于禹州市磨街乡陈庄村,占地12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于2013年6月25日经许昌市环保局审批(许环建审[2013]96号)。2014年9月1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该项目试生产,文号:14-64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厂区收集池,再由管网排入项目西南130m处的烧结砖厂用于制砖不外排。项目对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减震、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禹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项目化验室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防渗容器收集后存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噪声  该厂东、南、西、北边界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2、废水  该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其中COD、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