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农村工作管理局东城区湿地公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城区湿地公园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东城区农村工作管理局
建设地点及规模:许昌市新兴路以南、玉兰路以东、忠武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北。项目占地面积637266m2(约956亩:东城区面积为354.8亩,许昌县面积为601.2亩),其中湖面面积381.3亩,东城区湖面面积为170.4亩,许昌县湖面面积为210.9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系湿地建设、植被绿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144万元。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及施工车辆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与风机设备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许昌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应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拆迁施工)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建筑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出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弃方由周边的建设项目消纳,剥离表土用于场地绿化,不产生新的弃渣场。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做到妥善堆存,并及时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进行倾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自由扩散排入高空。
(2)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邓庄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项目区内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4)噪声: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使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受影响 人口数 |
相对位置关系 |
距离(m) |
功能 |
保护级别 |
1 |
王黑桥 |
350 |
/ |
/ |
农村居住区 |
GB3095-1996二级; |
2 |
吴庄 |
650 |
/ |
/ |
农村居住区 |
|
3 |
湖徐村 |
2300 |
SE |
292 |
农村居住区 |
|
4 |
塔东村 |
1980 |
NE |
272 |
农村居住区 |
|
5 |
张湾村 |
1685 |
E |
293 |
农村居住区 |
|
6 |
田庄 |
2360 |
N |
695 |
农村居住区 |
|
7 |
小田庄 |
3650 |
N |
961 |
农村居住区 |
|
8 |
周庄 |
2300 |
SW |
507 |
农村居住区 |
|
9 |
董庄 |
2532 |
S |
680 |
农村居住区 |
|
1 |
王黑桥 |
350 |
/ |
/ |
农村居住区 |
GB3096-2008 2类 |
2 |
吴庄 |
650 |
/ |
/ |
农村居住区 |
|
1 |
清潩河 |
/ |
SW |
4.2km |
景观 |
GB3838-2002Ⅳ类 |
2 |
许扶运河 |
/ |
/ |
/ |
景观 |
|
3 |
小黑河 |
/ |
E |
1.3m |
景观 |
(五)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东城区农村工作管理局
联 系 人:郎总
联系电话:0374-2959770
通讯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六)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65826709;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七)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的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