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2月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10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昌凯特精细化工厂年产2000吨有机硅、500吨氯丁胶粘剂建设项目 |
许昌凯特精细化工厂 |
许昌县张潘精细化工集聚区 |
许昌县环境监测站 |
许昌凯特精细化工厂年产2000吨有机硅、500吨氯丁胶粘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许昌凯特精细化工厂年产2000吨有机硅、500吨氯丁胶粘剂建设项目位于许昌县张潘精细化工集聚区,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2006年9月该项目环评通过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许环建审[2006]329号)。2011年12月经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1-104号。由于企业于2012年以来长期处于停产状态,2014年12月份经市环保局同意恢复试生产,延期试生产文号:14-89号。2014年12月份,许昌县环境监测站组织现场验收监测,文号:许县环监验字[20141210]45号。目前园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甲苯废气采用了集气罩收集活性碳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吸附活性碳定期更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项目落实了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管理制度。甲苯存放处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建设100m3事故收集池。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4.0~54.7dB(A),西厂界55.0~57.9dB(A),南厂界51.2~53.4dB(A),北厂界53.0~54.2dB(A),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大气污染物甲苯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4、固废 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以及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容器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容器为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废管理制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