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禹州市华夏卫生陶瓷有限公司(原禹州市建筑卫生陶瓷厂)异地建设年产100万件高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2-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2015年2月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10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禹州市华夏卫生陶瓷有限公司(原禹州市建筑卫生陶瓷厂)异地建设年产100万件高档卫生瓷生产线项目


 

 

禹州市华夏卫生陶瓷有限公司(原禹州市建筑卫生陶瓷厂)


 

 

 禹州市夏都办事处蒋庄村


 

 

禹州市环境监测站


 


 



            



禹州市华夏卫生陶瓷有限公司(原禹州市建筑卫生陶瓷厂)异地建设年产100万件高档卫生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原厂位于禹州市禹王大道169号,搬迁至夏都办事处蒋庄村,占地4002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以粘土及矿石为主要原料,异地建设年产100万件高档卫生瓷生产线项目。2004年3月经市环保局批准建设,环评文号:许环建审字〔2004〕37号。2015年1月份,经我局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5-3号。2015年1月份,禹州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现场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文号:禹环验字(2015)第YS2015-002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窑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燃烧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外购不再破碎,不产生破碎粉尘。原料堆场建设大棚,专人定期洒水抑尘。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防治  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结果:PH7.6~8.0 、COD67~80mg/L、BOD514~20mg/L、氨氮13.4~2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防治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44.3~45.6dB(A),北厂界56.2~58.5dB(A),西厂界54.0~56.2dB(A),南厂界52.8~54.3dB(A);夜间东厂界41.2~41.2dB(A),北厂界48.7~49.2dB(A),西厂界44.8~45.0dB(A),南厂界48.0~48.6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废气 隧道窑燃烧排放废气监测结果:二氧化硫37~88mg/m3、氮氧化物98~128mg/m3,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监测结果:厂区下风向1#点位0.125~0.178mg/m3、厂区下风向2#点位0.420~0.480mg/m3、厂区下风向3#点位0.402~0.498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生产固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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