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2月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12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 |
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 |
许昌市八一路西段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许昌市八一路西段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院内,投资2987万元,建设1×75吨/小时(7# 炉)循环流化床锅炉,利用现有的场地、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辅助系统。该项目于2011年7月经市环保局批准补办环评手续,环评文号:许环建审〔2011〕164号。2013年1月份,经我局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3-05号。2014年12月份,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现场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文号:许环监验字(2014)第Y-32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扩建锅炉废气经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脱硫后排放。对煤场、灰渣场进行了半封闭改造;临时灰渣场的灰渣及时清运。扩建锅炉与6#锅炉共用一套大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厂区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反渗透浓水用于冲炉渣和输煤系统冲洗,实现综合利用;灰渣池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外排。目前,厂区废水暂时排入幸福渠,待灞陵路至天宝路段修通后,企业建污水管网与灞陵路市政污水管网连接,并封闭现有总排口。企业已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防治 厂区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PH7.7~7.9、COD25.0~44.2mg/L、氨氮0.759~1.77mg/L、石油类未检出~0.58mg/L、SS11~16mg/L,除悬浮物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另外,氟化物0.70~0.97mg/L、挥发酚0.0026~0.0031mg/L。
2、废气治理 7号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烟气黑度<1、烟尘27.1~29.7mg/Nm3、二氧化硫181~190mg/Nm3、氮氧化物184~196mg/Nm3,均符合环评批复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同时也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
3、噪声防治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3.2~54.5dB(A),北厂界58.5~58.9dB(A),西厂界50.9~52.0dB(A),南厂界54.0~55.1dB(A);夜间东厂界48.2~49.0dB(A),北厂界49.2~49.6dB(A),西厂界47.5~48.6dB(A),南厂界48.5~49.2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管理 锅炉灰渣、脱硫干灰均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1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46.3t/a,达到企业最终环评批复的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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