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3月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2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河南泰美特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许昌泰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m2新型建筑材料彩铝塑钢深加工项目 |
河南泰美特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许昌泰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许昌市东城区工业集聚区(魏武路南段113#地)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泰美特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许昌泰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m2新型建筑材料彩铝塑钢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工业集聚区(魏武路南段113#地),占地面积286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规模为年产30万m2新型建筑材料、彩铝、塑钢深加工。2009年11月经市环保局批准建设,环评文号:许环建审〔2009〕278号。2014年11月份,经我局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4-82号。2015年1月份,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现场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文号:许环监验字(2015)第Y-01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塑钢切割工序不产生粉尘;少量清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防治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防治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2.7~55.6dB(A),北厂界52.6~53.7dB(A),西厂界48.5~53.6dB(A) ,南厂界54.3~55.0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未监测。
3、固体废物管理 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理;废机油、废液压油等设置危废暂存间,妥善收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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