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精标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3吨原料药司帕沙星、门冬氨酸洛美沙星等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许昌精标制药有限公司拟在许昌县精细化工园区建设年产13吨原料药司帕沙星、门冬氨酸洛美沙星等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进行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3吨原料药司帕沙星、门冬氨酸洛美沙星等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精标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县精细化工园区
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9200万元,占地面积27854.7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药、冻干粉生产厂房、仓库、研发楼、职工宿舍楼、附属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为原料药和冻干粉。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①废气:
项目废气及采取的处理措施见下表。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采取环保措施 |
粉碎、混合工段 |
PM10 |
袋式除尘器收集除尘 |
司帕沙星水解、结晶工段 |
HCl |
深度冷凝,碱池吸收+活性炭吸附+排气筒 |
环吡酮胺生产工段 |
乙酸乙酯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排气筒 |
兰索拉唑生产工段 |
甲醇、乙醇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排气筒 |
曲克芦丁生产工段 |
HCl |
深度冷凝,碱池吸收+活性炭吸附+排气筒 |
氯沙坦钾生产工段 |
甲醇、丙酮、DMF |
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排气筒 |
各项废气采取处理措施后能满足环保要求。
②废水:废水主要为工艺水洗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工艺设备冷却循环水的清净排水、项目所用蒸汽的冷凝水、纯水站废水、研发中心废水和生活污水。厂区内建设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要求,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工程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经采取屏蔽隔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溶剂蒸馏残液、工程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药用炭。工艺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专门蒸馏残液贮存罐和专门的废活性炭贮存设施,后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许昌精标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3吨原料药司帕沙星、门冬氨酸洛美沙星等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环保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发表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可向在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索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精标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县精细化工园区
联 系 人:李怀生
联系电话:1383837815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均鼎银座(乾禧苑小区)B座九楼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18
六、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