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3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2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禹州市桐辉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工业复合材料项目(一期4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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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桐辉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禹州市无梁镇井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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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环境检测站 |
禹州市桐辉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工业复合材料项目(一期40万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禹州市无梁镇井王村,占地面积26563平方米,总投资9500万元。2014年12月15日经许昌市环保局批准建设,环评文号为许环建审﹝2014﹞240号。项目环评批复为年产100万吨工业复合材料项目。项目(一期40万吨/年)于2014年12月15日经许昌市环保局批准同意进行试生产,文号:14-87号。2015年元月份,禹州市环境检测站组织开展现场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文号:禹环验字(2015)第YS2015-001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1.该项目磨机出口、原材料入库和成品库出库产生的粉尘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该项目高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和设置机房隔音等降噪措施。
3.该项目建有30立方米循环冷却水池,球磨机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少量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卫生绿化,不外排。
4.少量生活垃圾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噪声 该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2.颗粒物 该项目磨头仓、选粉机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标准;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为0.356mg/m³,符合执行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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