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原云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4-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原云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原云鼎项目

2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12-1地,东侧为李庄安置小区,西临魏文路,北临学府街,南临移动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5000万元

5占地面积:占地约23333m2

6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08145.42m2

7项目内容:总占地面积23333m2,总建筑面积108145.4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760.26m2,地下建筑面积28385.16m2,容积率4.29,建筑密度39.6%,绿化率5%,共规划机动车停车位79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44个,地下停车位654个。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污染因素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废气

施工扬尘

TSP

施工场地内经常撒水、保护施工场地内清洁、大风天气停止施工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使用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夜间不施工

固废

建筑垃圾

土石方、建材等建筑垃圾

及时清运、送垃圾处理场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污染因素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 、BOD5、氨氮

化粪池,雨污分流

噪声

设备噪声

噪声

水泵站、换热站、配电房、电梯机房设于地下一层,并安装减振基础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设垃圾桶,分类收集,送许昌市垃圾填埋场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同时也符合许昌市东城区总体规划。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污染因素简单,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或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方式:13839030999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九楼

联系方式:0374-4390777   电子信箱:2782655059@qq.com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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