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鄢陵县田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鄢陵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鄢陵县南坞乡田庄村,S219东侧1公里处的平原地带
建设规模:工程征地8.45公顷。工程处理生活垃圾100吨/日。工程库容72.73万m3,工程服务年限17年。总投资5000万元。
摘 要:鄢陵县南坞乡田庄村,S219东侧1公里处的平原地带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
营运期主要是恶臭、生活污水及填埋场渗滤液、设备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有废水、扬尘、施工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轻微,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填埋垃圾恶臭。
恶臭: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排放的少量 H2S、NH3、甲硫醇气体,在集气效率80%的情况下,其排放源强为0.0616kg/h、0.17kg/h、 0.0016kg/h。评价认为工程建成后 ,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渗滤液,这部分废水采取“GSKDN系列高效一体化氨氮处理装置+UASB+A/O+MBR+RO”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要求,可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4、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噪声和流动车辆噪声。风机采取安装消声器、家装隔声罩以及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可大大减小对项目办公环境的噪声影响。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约380m处的田庄村,项目西侧1000m的屯南、屯北村,项目东北800m的安头村,东侧1000m的北邬村等。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鄢陵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13837495190
通讯地址:许昌市鄢陵县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0371-65829955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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