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煤化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煤化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省道S239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年生产联苯1000t。主要生产设施包括精馏装置区、悬浮结晶车间、层式结晶车间、干燥区、罐区、仓库等以及循环水系统、导热油炉房公用辅助设施。
①废气:项目废气为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精馏塔不凝气、罐区呼吸废气。其中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保厅《关于生物质燃料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豫环办函〔2014〕115号)中颗粒物30mg/m3、SO250mg/m3、NOx200mg/m3限值要求。精馏塔不凝气经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不凝气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罐区呼吸废气采取加装呼吸阀、加强操作和加强管理等措施。通过以上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水、办公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最终经园区管网进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车间隔声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厂界隔挡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各类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置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煤化联苯工业化中试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园区规划,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是一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对“三废”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危害性影响。项目投入运行后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原则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在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索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龙兴达煤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省道S239北侧
联 系 人:彭南玉
联系电话:13409381777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909
联 系 人:齐华锋
联系方式:13782366641
电子信箱:312658515@qq.com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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