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天戈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毫米蓝宝石晶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毫米蓝宝石晶棒项目
建设地点:襄城县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以南、襄禹路以东
项目投资:35000万元
摘要: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546.7m2,许昌天戈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院内已有厂房,扩建年产1000万毫米蓝宝石晶棒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能250万毫米/年,二期750万毫米/年,生产工艺为:饼状氧化铝填充、架设晶种—炉体抽真空—炉体加热2100℃—晶体生长(14d)—晶体与坩埚分离—自然冷却至200~300℃—掏棒(晶棒可直接外售)—切割—抛光—晶片外售。
运营期主要污染:
废气:抛光粉尘;
废水:纯水制备、冷冻机组产生的高盐废水,属清净下水,生活污水;
一般固废:泡生法炉产生的坩埚底料,掏棒、切割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弃坩埚;
危险固废:冷冻机组、空压机、掏棒机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噪声:掏棒机、等离子切割机、抛光机、软水制备站、冷冻机组、冷却塔、空压机组等生产设备。
主要防治措施:
废气:抛光粉尘无组织挥发,建议车间安装换气扇,一期工程安装1台,二期工程安装2台,以保证车间环境清洁。
废水:一期、二期生活污水经15m3化粪池处理后与清净下水排入市政管网。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全部回炉再利用;坩埚底料全部外售;废坩埚由生产厂家回收;
危险固废:废机油暂存于油桶内,与废机油桶存放至具有“三防”功能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送襄城县垃圾处理场处置。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周围敏感点为项目南侧85m为张园村;西575m为孟园,西南368m为薛园村;北108m为孙庄,东北218m为张和庄;东495m为小张庄。项目北3000m为柳叶江。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天戈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1813746828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市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 工
联系电话: 0374-4399336-8041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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