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清潩河景观提升工程(瑞贝卡大道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5-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清潩河景观提升工程(瑞贝卡大道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市清潩河景观提升工程(瑞贝卡大道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段)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清潩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瑞贝卡大道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段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8.53m2,总投资3738.04万元

    要:本项目占地在许昌市东城区范围内,北起瑞贝卡大道,南止京港澳高速,治理段全长2.32km,桩号50+420~48+100,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景观工程

施工期主要污染:施工期污染有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以及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等影响。

主要防治措施:

废气:加强交通管理和强制和车辆性监测,定期洒水,降低扬尘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及绿化

固废:生活垃圾定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部门;淤泥用于园林、花卉、绿化的耕种

噪声:禁止夜间施工,在工地周围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营运期主要污染:游客休闲散步时丢弃的垃圾。

主要防治措施:设垃圾桶,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评价区内主要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性质

规模

保护级别

地表水

清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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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大气环境

薛坡村

SW

1100m

村庄

18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祖师村

N

20m

村庄

2000

祖师庙

N

25m

寺庙

2

声环境

祖师村

N

65m

村庄

2000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生态环境

河道内、沿河两岸等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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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占用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严防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采取措施,保护河道内水生生物和河道外的陆生生物。

土壤环境

渣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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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清潩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春花

联系电话:13733681109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399336-8047

电子信箱:1836658381@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
、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
、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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