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67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鑫玉龙餐饮有限公司餐饮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东城区天宝路瑞贝卡家天下小区北门东侧,租赁瑞贝卡家天下小区现有店铺,使用面积220平方米。
二、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应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经排烟设施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燃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餐饮垃圾由专人收集处置,不得外排;项目经营过程中要注意营业时间,空调等产生噪音的设备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