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163号
关于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东城区公交停保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批 复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东城区公交停保场项目。项目位于东城区永昌路以南,京广高铁以东,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占地面积150亩,总投资约2920万元,建设办公楼、司机宿舍、汽车保养车间和停车场。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用防尘、降噪措施,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施工;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项目停车场四周及院内合适位置必须栽植高大乔木,搞好周围环境绿化,以便净化汽车尾气;项目废水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停车场设计需要合理,防止进出车辆影响京广高铁正常运行。
三、项目禁止建设冲车间、大型维修车间;停车场车位达到2000个以上时,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四、项目建成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运营,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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